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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一)安全措施概述

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是保证生产和人民财产的有力保障;是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环境的科学依据。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前期和附近的派出所、消防监督处取得了联系,一旦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可以随时向他们求救。

(二)安全施工目标

在工程施工中遵守国家和永城市政府有关安全的各项规定,确保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率为零。其具体的目标分解如下: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在施工中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并落实到实处,让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知晓。

鉴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我公司承诺在本施工现场配备两名富有经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全部工作时间即专门从事于施工现场的事故防范和安全保护。安全负责人有权直接发布停工和罚款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全体施工人员按规定统一标识佩戴安全帽及服装,工程管理人员一律挂牌上岗,牌上要注明姓名及职务(工种),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四)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六)安全施工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专业工长和施工队班组长为组员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形成纵横网络管理体制。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防护为重点,同时抓好现场生产、用电、机械使用等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计划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a.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等各项制度。

b.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c.实施“施工生产安全否决权”制,对于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专职安全员有权中止施工,并限期进行整改。

d.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要向工人进行书面和口头交底,若改变原计划须取得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e.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教育活动,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日检查当日记录。

f.专职安全员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题会议,奖优罚劣并及时整改。

g.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作好记录;落实入场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h.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由项目经理在工程开工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性。

新入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操作的培训,相应之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项目应根据工程之具体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使安全教育工作有趣及多样化。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教育的基础形式,应叙述具体,可操作性强,在每一分项工程作业前,应针对分项工程的特点,由工长向操作人员实施交底。

特殊工序的安全教育及交底,可较其它分项工程的安全教育范围适当扩大,必要时可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

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政策、法规、技术的知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定期培训,进行考核。

安全教育工作应与经济挂钩,实施奖罚制度。

各级管理人员应严于律己,不违章指挥,确保在安全状态下组织指挥生产。

项目安全部门在项目开工前,提出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检查措施

安全生产应定期进行检查,工程开始检查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检查措施的落实、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结束,检查安全总结。

施工过程的检查,项目组织不少于二次/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做检查记录,项目经理因故不参加的,可委托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组织。

在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检查由安全员负责安全记录,并加以整理,分发有关责任人,下次检查时,检查上次问题的整改情况。

5.施工用电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用电线路布置规划线路,引入点按业主或供电单位要求引入。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三级TN-S系统保护网络,电闸箱应标准,并配有电路图,总电闸箱及分配电箱各电闸的闭合由专业电工负责,操作箱由班组长管理。

任何人不得随意接拉电线,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申请,主管人员可根据用电情况安排专业电工办理。

所有用电线路(固定的或临时的)均由专业电工统一接或拆,确保用电线路可靠和安全。

6.事故报告处理措施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本规定适用该事故的处理。

事故发生后,被伤害人或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按程序上报主管领导部门。

事故应填报工伤事故报告,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在调查处理事故的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打击报复者,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处理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经过上报、调查、处理程序。

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措施

各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上岗前必须对其操作能力进行考察,技能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因某种原因,半年未从事该工种的,虽有上岗证,亦不得正式上岗,可重新考核,技能合格后,再正式上岗,并于使用期间采取可行的监控措施。

8.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为有效地将生产因素的状态控制好,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六项基本管理原则:a.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b.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c.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d.坚持“四全”动态管理;

e.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f.在管理中发展、提高。

9.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项目经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副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合理组织施工生产,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主管在项目经理、工程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安全培训、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落实奖惩制度。

技术组: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负责审查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解决现场日常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检查执行好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具体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按期复审。各安全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做好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整改工作。

材料组:负责采购和管理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物资。

10.安全生产资源配置措施

a.配备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

b.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设置相应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c.制定临时安全用电技术及防触电措施,按规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及设施;

d.配备建筑施工机械的限位、过载、保护等装置,并齐全、有效;

e.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测定扣件紧固的力矩扳手、接地电阻测试仪等);

f.保障足够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11.安全惩罚措施

a.实行安全惩罚制度的目的是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b.安全罚款分为对个人罚款和对施工班组罚款两种方式。

c.对个人罚款:对于违反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所有个人进行罚款。业主安全管理部门发现以下行为即对其个人进行罚款:

(1)进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帽带未系好;

(2)未佩戴工作牌;

(3)高空、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

(4)在现场吸烟或大、小便;

(5)在施工现场穿拖鞋。

d.对在安全巡视中遇到的违章行为进行拍照,安全员将开出罚款通知,通知单内容包括违章者姓名、班组、违章条款和罚款额度、时间、地点、本人签名。罚款单发到违章者所属班组,由该班组通知本人到项目部交纳罚款,拒交罚款者,由项目财务在该班组当月工程款内扣除。

e.对施工班组的罚款:如果因施工班组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发生安全事故或因安全问题延误了工程的工期,将视实际情况对该施工班组予以罚款处理。

12.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措施

a.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要严守工作岗位。

b.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c.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d.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时,要经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

13.安全用电措施

a.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严格按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规定进行系统设置,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b.现场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按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余按业主提供的临电设施使用。禁止使用破坏或绝缘性能不良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走。

c.本工程临时用电按要求设置接地保护,杜绝疏漏。所有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专用PE线必须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区分,杜绝混用。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护及操作人员必须符合JGJ46-规范中有关规定。

d.施工现场的末端配电箱均应配置漏电开关,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且开关箱中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开关箱内所设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值不超过30mA/0.1S。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e.配电箱及开关箱中的电气装置必须完好,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各接头应接触良好,不准有过热现象,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号、用途名称、编号,负责人姓名并配锁。

f.电焊机上要有下铺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处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一次电源线采用橡皮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水平长度距开关电箱不大于3米。

g.手持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14.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a.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制度。

b.建立安全检测巡视制度,加强职工安全用电教育,建立健全运行记录、维修记录、设计变更记录,确保停电检修制度的实施,防止误送电、倒送电。

c.非专业电气人员严禁在系统内乱拉乱接电线,或进行检修电气设备等工作。

14.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a.严格遵守当地消防安全工作标准,贯彻以“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结合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建立逐级放火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作好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对易燃物品的存放要设管理专人负责保管,远离火源。

b.成立施工现场防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由安全员、保卫人员及工长为组员。

c.对进场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并利用板报和醒目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火知识,从思想上使每个职工重视安全防火工作,增强防火意识。

d.施工现场干粉灭火器。

e.现场悬挂防火标志牌、防火制度、及火警电话等醒目标志。

f.配合业主单位同周围派出所、居委会积极配合,取得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g加强制度建设,配合业主单位创建无烟现场。

h.现场动用明火,办理动火证,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

i搭设临建符合防火要求。

k.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清除,防止工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15.现场治安保卫措施

a.配合业主单位,积极主动办理各种证件手续。

b.精选综合素质高的作业人员,凡曾有不良表现的一律不予使用。

c.加强入场教育及治安规章制度学习。

d.配合业主单位管理,严格将施工区域与周围生活区分开。

e.增派现场保卫,实行24小时巡逻制;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岗位,注意防盗。

f.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16.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a.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搞好企业内部防火安全工作。

b.生产、办公用电均须执行下列规定

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业电气人员进行。

电器设备、器材必须合格,禁用劣质、残废品或代用品。

各种电器设备或线路,不许超过安全负荷。要经常检查,发现超过负荷、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容易造成火灾的危险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修理。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尘、防爆装置,装置在潮湿的腐蚀性场所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潮防腐措施,并经常检查维修。

照明灯具不准靠近易燃物品,严禁用纸、布等易燃物蒙罩灯泡。

c.仓库保管员、电焊工均须遵守下列规定:

(1)仓库保管员防火规定

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仓库的保管、领取、使用、交接班等各项制度。

保管人员在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对外来人员要严格监督其是否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的危险品带进库内。

仓库保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储存物资的性质,尤其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后方可单独储存和操作。

保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管理的库房的周围进行细致检查,并将库区电闸拉开,切断电源。

仓库保管人员应清楚库内的一切灭火设备,要保持完整好用,做到会操作使用。

发现仓库的火灾隐患,除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外,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发生火灾。

(2)防火规定

在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工作面内废料要及时清除,每天下班前必须清扫干净。

电气照明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对电气设备和传动轴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经常清除电动积集的灰尘,在它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工作面内不准存放易燃液体或可燃液体。

配备足够的各种灭火工具,并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下班后对电源、火源检查后方可离开。

(3)焊接工防火规定

电焊工、气焊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能进行焊接作业。

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加以防护。严禁在有可燃气体或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焊、割。

盛有或盛过易燃、可燃液体或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要经过清洗测定没有危险时,方可进行焊接。

在高空焊接时,必须采用接渣斗,地面的可燃物不打扫干净不能焊接。

与焊接操作有抵触的浸漆、喷漆、溶剂,排出大量易燃气体的工种等地,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进行焊接。

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清除火险隐患。

d.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奖励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未遂事故者。

对发生火灾事故,英勇扑救,避免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者。

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为改进防火安全工作作出贡献者。

凡因领导不重视安全防火工作,不落实防火措施,引起大小火灾事故,主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4).操作规程

a.电焊机操作规程

(1)电焊工应具有爱护设备的责任心,在使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进行检查,外壳应接地,各接线点接触要良好。

(2)新电焊机或长期搁置未用的焊机启动前必须由电工对机器进行绝缘检查。

(3)电焊机要单独设开关,开关应放在附近的闸箱内,拉合闸时应戴手套操作,在焊接时禁止转换电流转换开关,以免损坏开关。

(4)电焊机应放在避水、通风较好的场所。

(5)电焊机和电缆线必须拧紧,接触不良会导致接线处过热。

(6)焊钳与焊把线必须连接牢靠、绝缘好,在潮湿地点工作必须使用低压焊机。

(7)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筋接触,更不得用钢筋或钢脚手架或机电设备部件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连接必须牢靠。

(8)各电焊机进线的电缆截面要与焊机功率合适。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压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焊渣飞溅伤人。

(10)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焊把线爬梯登高。

(11)施焊时,工作场地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12)施焊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b.空压机操作规程

(1)如空压机在运转中停电,应关掉电源开关,以免来电时自己启动。

(2)运转中,若不是因压力开关而引起的停机,应在储气罐压力低于0.9MPa时方可重新启动,否则,有可能引起电动机损坏。

(3)空压机无空气滤清器时,不允许使用。

(4)安全阀起着安全保护作用,其开启压力在出厂时已经调节好,用户不得轻易打开调节。

(5)请勿触摸气缸头、气缸、排气管,以免烫伤。

(6)运行中如发现有异常声音请立即停机检查。

c.电工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执证上岗。

(2)电工进行电工作业时,应穿好电工服、绝缘鞋。

(3)严格按国家有关的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证用电安全。

(4)机械、电气设备应按要求做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5)测试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6)施工现场架空电缆,局部外露于地面的电线线路需用胶管保护,防止绝缘老化或受外力损坏。

(7)建立用电安装、维护、拆除安全技术档案。

(8)定期每周地对配电箱、机械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等因素而引起的电气短路、起火等安全事故。

d.打磨作业指导书

(1)本作业适用于钢材切割面打磨,装饰面打磨。

(2)打磨作业对环境影响主要是粉尘。打磨分机械打磨和手工打磨两种。

(3)装饰面打磨,一般有涂料底层,木饰、打磨尽可能使用水砂纸(布)控制扬尘。

e.夜间照明作业规程

(1)根据现场临设分布图,以及施工作业位置和施工情况,按夜间施工及配套作业需要照明,确定光源位置、照度和亮度。

(2)现场照明主要采用36V低压照明(固定式),局部配以移动式照明。

(3)光源位置设在施工区域边角,照幅兼顾所包括的整个区域,在满足照度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光源个数,节约用电。个别转角、死角与不易照明的区域单独加设光源。

(4)照射方式采用俯照,不得平照和仰照。

(5)夜间照明和地下室照明管理必须做到:根据季节不同严格控制开关电源时间,但必须保证现场亮度,杜绝长明灯现象,对光源进行每周一次的和不定期的抽查,防止灯罩或灯管的爆裂伤人,对故障光源及时维修,满足夜间和地下室照明。

(6)此项工作由专用电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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